虽然我国的经济经过一段时间的发展取得了比较令人兴奋的成绩,但是我国市场的市场次序还与国外经济发达国家具有相当的差距。与其他行业一样,我国电脑市场次序尚处于摸索发展阶段电脑市场中层出不穷的假冒伪劣的电脑硬件产品已经成为危害消费者权益、阻碍市场进一步发展的最大因素。
电脑产品具有更新速度快、结构整体模块化、技术含量高等特点,但是正是由于这些特点,造假者可以从各种渠道购买到零散零件按照电脑硬件的结构整体模块化的特点进行仿制,并可以在最短时间内与新产品共同上市造成分辨混乱而获得巨大的利润,这些都使得造假者的造假行为更加难以得到控制。
对于电脑产品的假冒现象,世界各个国家都采取了相当重视的态度并在一定程度上取得了相当的效果,现在一些发达国家如:美国、英国等的电脑市场上已经基本没有再有假冒产品出现,这些国家与假冒产品斗争中取得的经验将是对我国市场进步发展的重要借鉴和珍贵经验,对于广大消费者来说,了解国外较为先进的维权打假方式更有利于消费者对市场次序发展的监督促进以及相关法律法规的制定。
国外打假方式基本原则
国外对于假冒产品的危害非常重视,他们认为制售假冒伪劣商品,已逐步形成严密的生产、运输、走私、销售网络,其危害涉及社会的方方面面,现在的假冒产品更是发展涉及到了国际社会中颇有全球化的趋势,所以不少国家甚至称它是“仅次于贩毒的世界第二大公害”。
国外将假冒产品用立法进行控制,对于猖獗的假冒狂潮来说政府行为是控制其发展的最有力的方式。我国也有类似的立法,如:《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但是国外立法强调了一点,就是经济重罚外加刑事处罚,对于国外的经济重罚的概念可能大家不是很能理解,这里我举个例子:“美国法律规定,生产、批发、销售假冒商品均属有罪,对生产者、消费者分别处以25万美元以上和100万美元以下的罚款,并处以5年以下的监禁;如有假冒前科的,罚款额可达500万美元。”最大限度地加大制假售假者的风险概率和风险损失,经济上重罚使绝大部分制假售假者经济上得不偿失,是发达国家法律惩治这类违法者的一条共同做法。
所以,相对与我国法律规定的经济处罚标准来说,美国假冒产品制造商和销售商过的可以说是非人的日子,一旦被发现查处面对将是比自己生产假冒产品价值高出至少10倍的处罚,相对于制造销售正规产品来说风险被大大提高,所以被处罚的假冒产品制售者绝大多数都已经没有能力继续进行假冒产品的制售工作,也就从根本上杜绝了假冒产品的生产和流通。
作为市场的主要监督、审查的各大媒体以及国家政府部门对于打击假冒产品也具有举足轻重的作用,国外基本每个国家都有几个专门的杂志或者报纸专门进行产品质量检查监督,揭露造假者的违法行为,并使用相当的版面刊登消费者的投诉,这些报刊媒体对于市场的监督作用已经成为消费者、企业以及政府作出选择以及行动的重要参考,由于其具有的客观性和实效性在消费者中具有相当的知名度,并被作为相当多消费者购买产品的参考。我国虽然近年来也有类似的报刊发布,例如:国家质量监督检疫总局主办的《质量与消费周刊》等等,但是由于本身内容的差距以及宣传等方面的原因还没有被国内消费者所知。国外负责产品质量以及市场的政府部门作为官方的打击假冒机构,他们会定期的对各类产品进行检验和市场考察并在各大报刊媒体上广为宣传,对于假冒产品的检验,国外经过多年的发展已经建立了相当完善的检验系统,消费者几乎可以在任何一个大型商场、市场附近找到类似的机构,而且基本都是免费的,这样进一步增加了消费者的购买安全感以及对市场假冒产品情况的掌握。
除了国家政府的立法行为以外,作为被侵害被假冒的生产者、企业来说,虽然有强有力的法律作为后盾,但是假冒产品直接危害的是生产者、企业本身的利益,对于企业来说声誉和利润是在市场中生存的重要条件。国外企业对危害自身利益的假冒产品更是深恶痛绝,一般一些较为有名的大厂都花费了一定的精力在专门处理假冒产品上面,如有名的微软公司就设立专门的部门和人员负责“打假”工作。国外企业除了各自采取打假行动以外还与民间的一些行业协会组织以合作或者同行业各企业联合进行打假活动,国外的联合抵制打击假货具有较深的历史,如法国制造商于1872年成立了联合会,用以保护自己的产品,从而成为世界上第一个保护工业产权和打击假冒产品的联合会,这个联合会发展至今拥有的会员包括800家著名厂商的50个行业协会,对打击假冒产品维护各企业利益起到了相当的作用。
由于“打假”工作涉及生产者、消费者、行政和司法等诸多方面,企业、消费者的孤军作战往往难以奏效,所以现在跨行业、跨地区甚至跨国的协同“打假”势在必行。据相关文章报道——法国的工业部设有国际的“打假”协调机构,它由政府成员、海关、经济司法机关、雇主协会和警方组成,协调全国的“打假”工作。英国也设有一个由110个成员组成的“反假冒协会”。韩国成立了由工商界、政府官员、检查官和警方代表51人组成的“反假冒特别工作小组”。欧州由1400多家企业联合成立了“反假冒产品行动委员会”以协调和查询不法厂商。所有的这一些都体现了国外各个国家打击假冒伪劣的重视以及在其行动的简易性上做的努力,其效果当然也是相当的显著的。
谈到打击假冒伪劣就不能不说消费者的投诉问题,消费者在其中作为直接受害者来说需要的是可以简单有效的解决并挽回损失的办法或者规定。澳大利亚以其号称“吃早餐的功夫就可伸张正义”的小型消费者投诉法庭成为其中的典型,假冒伪劣产品在澳大利亚难以立足,这关键在于澳大利亚建立了一套政府、企业和消费者共同维护市场秩序的体系。 州都设立了小额投诉法庭,以便迅速审结这些案件,及时给予消费者一个“说法”。这些民事法庭有权判决10万澳元以下的赔偿。如果消费者在零售、修理、服务和其他行业受到了假冒伪劣产品或服务的侵害,就可以向小额投诉法庭起诉。消费者不必为了一双不合格的鞋子而跑断腿、磨破嘴,只要告上法庭,很快就可以得到赔偿。因此,澳大利亚消费者亲昵地描述小额投诉法庭为“吃早餐的功夫就可伸张正义”,也切实的给消费者带来了方便。
说道这里,我们必须提到国际防伪情报局(CIB)。这是一个国际性的组织,总部在英国伦敦,成立于1985年,他的上级领导单位是国际商会ICC(International Chamber of Commerce),ICC的总部在法国巴黎。CIB是一个非营利性的组织,它的会员单位遍及全世界140多个国家,会员可以是企事业单位、或者政府机构等。是第一个国际性的民间防伪打假机构。它和各国政府的警察局、海关等机关有密切的联系。CIB在全世界范围内搜集假冒伪造的情报,研究打假防伪的战略和策略,追查有关案件的线索和根源。其处理的案件范围包括有欧洲服饰、电子元件侵权、运动服装伪造案、印刷电路板仿造案等等,一般CIB进行工作是得到了有打假需要的企业以及公司的委托后进行的。其主要涉及的有:
The Counterfeiting problem 假冒伪造问题
Protection of Intellectual Property Rights 知识产权保护
Authentication Technologies 产品防伪技术
国外经过几十年的不懈努力至今已经建立了一套较为合理并使得消费者放心消费的一系列市场规则,市场经营中的一些行业习惯都已经大多被收录进了相应的法律法规受到了合理的调整,现在我们就来了解一下国外打假斗争所取得的成果,较为完善的电脑市场次序以及消费保障。
我们以几个发展较为完善的市场,美国、英国两者具有很多相似之处作为例子给大家进行一个简单的介绍。相对国内以不同的大小公司在一起组成的电脑市场(一般就是一幢大楼,称谓来说就是电脑城),国外基本都是以大型的电脑卖场(类似于家乐福、麦德龙等超市)与少数零散小型的店铺所组成,这也是电脑公司和市场发展的结果。国外商家相当的重视售后服务,这个不仅仅是因为国外法律做了相关的强制性规定,更多的是商家对于建立自身信誉的需要,所以不管是在国外的大型卖场还是小型的装机店都有专门的售后服务专区或者专门的负责人员。
与国内一样,电脑产品都具有相应的试用期(一般为7-15天),期间消费者有任何(注意:是“任何”,即使是消费者处于不明确的原因也是正常的),都可以凭借购买收据无条件退货或者换货,虽然国内也有类似规定,但是实行过程中出现纠纷的情况也常常出现,国外此类的纠纷是很难看到的,可见国外法律法规的完善以及商家的成熟,国外购买电脑产品的收据也被用作了售后服务的主要单据(相当国内的质保卡),除了发票以外收据写明了购买产品的型号、详细信息、付款方式、质保情况、联系方式等等信息,对于消费者来说,这不但提供的相当的方便也体现了权益的维护。
不难看出,国外电脑市场是一个成熟的市场,我们期待着经过不断的努力发展,也有这么一天,国内的电脑市场也会变得如此的让广大消费者放心的购买到更好的产品,消费者的权益得到真正的保障,也能享受一下“上帝”的待遇。